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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准概述
  时间:2008-6-18  15:21:32    来源:本委    作者:秘书处【字体: 】【收藏】【关闭
  

绿色畜产品的规范标准

绿色畜产品除符合一般食品的营养和卫生标准外,还应具备无污染,安全,优质的特征,在生产,加工及包装储运过程必须符合严格的质量和卫生标准。其营养品质指标应能体形该食品的主要营养品质和况;卫生安全指标则参照有关国家,行业及国际有关方面标准的规定,项目内容有农药残类,有害元素类(以金属为主),兽药残类(以抗生素为主),添加剂与污染物类(以素,甜味素,防腐剂,黄霉素,苯并芘等为主),病原菌类(以大肠菌,致病菌等为主),视不同的产品,产地生产过程情况具体制定。
 
具体表现在:养殖用水符合GB11607-89,畜禽饮用水符合GB383888,加工用水符合GB574985,大气环境质量符合GB3095-82的一级标准,生产过程的操作评价标准按生产绿色食品的添加剂使用准则,生产绿色食品的兽药使用准则及有关地区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产品的各种化学合成农药及合成食品添加剂均不得检出,其它指标应达到NY/T268-95至NY/T292-95,其包装标准按有关的国家标准,GB7718-94,农业部绿色食品设计标准手册及有关规定。
 
绿色食品标志与标准字体均为绿色,底为白其环境质量标准(大气,饮用水等)及包装标准的评价标准同AA级绿色食品标准。我国的AA级绿色食品的质量标淮已达到甚至超过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规定的有机食品基本要求,但两者间毕竟有一些区别,故如何将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接轨是以后的发展中果迫切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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