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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仓库应有收、发货检查制度。成品出厂应执行“先产先销”的原则。 8.6 成品入库应有存量记录;成品出库应有出货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回收。 9 品质管理 9.1 工厂必须设置独立的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品质管理机构,直属工厂负责人领导。各车间设专职质监员,各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效的品质监控体系,负责生产全过程的品质监督。 9.2 品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9.2.1 品质管理机构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a)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以及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 b)原料鉴别与质量检查、中间产品的检查、成品的检验技术规程,如质量规格、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和检验方法等的管理制度; c)留样观察制度和实验室管理制度; d)生产工艺操作核查制度; e)清场管理制度; f)各种原始记录和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g)档案管理制度。 9.2.2 以上管理制度应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和检查。 9.3 必须设置与生产产品种类相适应的检验室和化验室,应具备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所需的房间、仪器、设备及器材,并定期鉴定,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9.4 原料的品质管理 9.4.1 必须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设质检人员,逐批次对原料进行鉴别和质量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9.4.2 要检查和管理原料的存放场所,存放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场所不得使用。 9.5 加工过程的品质管理 9.5.1 找出加工过程中的质量、卫生关键控制点,至少要监控下列环节,并做好记录。 9.5.1.1 投料的名称与重量(或体积)。 9.5.1.2 有效成份提取工艺中的温度、压力、时间、pH等技术参数。 9.5.1.3 中间产品的产出率及质量规格。 9.5.1.4 成品的产出率及质量规格。 9.5.1.5 直接接触食品的内包装材料的卫生状况。 9.5.1.6 成品灭菌方法的技术参数。 9.5.2 要对重要的生产设备和计量器具定期检修,用于灭菌设备的温度计、压力计至少半年检修一次,并做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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