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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时间:2008-6-18  14:55:59    来源:本委    作者:秘书处【字体: 】【收藏】【关闭
  

  厂房洁净级别及换气次数见表1。
  表1
洁净级别
尘埃数/m2
活微生物m2
换气次数/h
  
≥0.5μm
≥5μm
 
 
10000级
≤350000
≤2000
≤100
≥20次
100000级
≤3500000
≤20000
≤500
≥15次

5.2.3 洁净厂房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GB J73的要求。
  5.2.4 净化级别必须满足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对空气净化的需要。生产片剂、胶囊、丸剂以及不能在最后容器中灭菌的口服液等产品应当采用十万级洁净厂房。
  5.2.5 厂房、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应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并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的要求;厂房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所,以安置设备、物料;用于中间产品、待包装品的贮存间应与生产要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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