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委简介 新闻中心 顾问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区域委员会 地方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成员单位 权威论坛 加盟申请 工作掠影
公告 管理规程 产业法规 行业动态 会展活动 专业培训 产业基地 科技成果 特供团购 国际交流 投资招商 饮食文化
更多>>
  国家食品网首页 > 产业法规 > 正文
中国食品立法:从食品的“卫生”到“安全”
  时间:2008-10-21  14:24:1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秘书处编录【字体: 】【收藏】【关闭
  


将取代现行《食品卫生法》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在历经三年多的数易其稿之后,近日终于公布——
  食品安全终于迎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是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公布后不到10天的时间内,就收到近5000条意见,可见民众关注之热。
  而近期发生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一起“问题奶粉”案件,尽管最后证明是一场执法误会,但也反映了食品安全不仅需要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也需要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让食品安全不仅有法可依,也能依法保障。
  
食品有了更高标准:从“卫生”到“安全”
  自1995年以来,中国食品行业实施的是《食品卫生法》,而随着《食品安全法》正式出台的日益临近,行业大法的标准将由“安全”这一更高标准取代原有的“卫生”标准。有专家指出,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虽仅两字之别,但却已经可以清晰地反映了食品立法的思维改变和更高要求——问题食品带来的并非仅仅是“卫生”问题,而是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安全”问题。
  草案作为建国以来第一部食品安全法,该草案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群众身体健康、对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高度关注。
  据专家介绍,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开展制定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以来,草案已经数易其稿。事实上,《食品安全法》草案并不是第一次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2007年底,当《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获原则通过之时,就已经成为了街谈巷议的热点。
  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频繁爆发的一系列事件,即是促使这部法律出台的直接原因,也是对这部法律的终极考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修改已经实施多年的《食品卫生法》的声音越来越强烈。十届全国人大以来,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议案、建议或意见的全国人大代表已达3000多人次。
  
征询意见对哪些食品安全话题最关注
  对一部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前给人们留下至深印象的《物权法》。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做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有益探索。经过公开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一旦出台,虽然不可能立即杜绝食品安全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无疑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将从此走上更加规范和良性的发展道路。

[1][2][3] 下一页
页面功能:【推荐】【字体: 】【打印】【收藏】【浏览:】【关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6号院1号楼 邮编:100044 电话:010-68001586 传真:010-68001556 
Copyright © 2006 www.c-l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高科技食品产业化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07016452号